國立清華大學醫學資訊碩士學位學程入學及修讀辦法1130912修
國立清華大學醫學資訊碩士學位學程入學及修讀辦法
一、名稱:
本學程依教育部核定為「國立清華大學醫學資訊碩士學位學程」(以下簡稱 本學程),英文為 (Master Program in Medical Informatics,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)。
二、入學資格及相關規定:
1.依據本校辦理各項入學招生規定辦理,詳見當年度招生簡章。
2.入學後一學期內必須選定指導教授 (至少須有一人具本學程專任或合聘助理教授以上之資格;更換指導教授,須先提出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)。
三、新生報到及註冊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四、課程:
1.必修科目:「醫學資訊學」三學分及「醫學資訊實務」三學分
2.必須完成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」線上課程,並於入學第二學 期結束前通過測驗取得證書。
3.必須選修科目︰
(1)「醫學資訊專題討論」一學分 (至少選修二學期)。
(2)「醫學資訊專題研究」一學分。
4.必須選修技能課程:
(1)非資訊相關科系畢業之學生需選修並通過「基礎程式設計」相關課程三學分。
(2)非醫學相關科系畢業之學生需選修並通過「基礎醫學常識」相關課程三學分。
(3)「生物統計」三學分。
(4)「醫療資訊產業實習」一學分,課程於碩一下學期期末預選修後,於升碩二的暑假至所上所協定合作之單位實習二個月,於實習期間,學生需定期填寫工作記錄及實習心得報告,經實習單位主管及學業輔導老師綜合評價達70分者,即可正式於碩二上學期選修該課程。
(5)若修過類似課程,並經指導老師同意,以成績單送學程課程委員會議認定通過,則該技能課程得以免修。
5.其他課程規定:
(1)入學前修習過本學程必修、選修課程,且成績達七十分以上經學程主任核准後得免修。
(2)經學程主任及指導教授認可,得選修大學部所開課程,所修學分得予承認,惟以6學分為限。
五、修業年限:依本校學則辦理。
六、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修滿 24 學分(不含論文),其中本院課程不得少於15學分。
七、抵免學分: 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;研究生可抵免之學分總 數,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。
八、學位考試:
1.學生畢業至少一學期前須邀請三位領域相關委員進行進度報告。
2.畢業口試須由三位領域相關委員進行,其中一位須是校外委員。
3.進度報告以及口試委員須經學程主任同意,並經過審核確認符合學位授予法第8條之資格。
4.學生提出口試申請時,畢業論文須經防抄襲軟體Turnitin檢核通過,並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,論文相似性標準由學程課程委員會訂定之。
5.學位論文與系所專業性之檢核,以及內容是否符合學術與研究倫理,如資料的取得與合法性等,將由學生畢業口試召集人確認.指導教授不得擔任畢業口試召集人。
6.學位論文均須公開,延後公開需填寫申請書,並經學程主任同意。
九、本辦法未盡事宜,依本校學則及本校碩士學位考試細則辦理。
十、本辦法經本學程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。